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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毅清
上午领取胜诉法律文书,下午即收到法院退回的794元诉讼费。湖北省南漳县人民法院这波“神操作”,让原告何某感受到满满的获得感。
据报道,南漳法院2022年3月起推行“胜诉即退费”改革,全面实施网上退费,将当事人申请退费从“线下”搬到“线上”,由法院主动办理,真正实现“数据多跑路,群众少跑腿”。截至目前,该院共办理诉讼费网上退费207笔,退费总金额达64万余元,且均在案件结案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,得到案件当事人的高度肯定。
根据《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,被告提出反诉的由被告预交,最终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。过去,案件当事人胜诉后,需要经过比较复杂的程序,包括填写退费申请表,提供身份证明材料、法律文书生效证明、诉讼费发票、银行卡复印件等,按流程逐级审签,才能成功办理退费手续,耗费了当事人不少的精力,也大大提高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。从此层面看,南漳法院实施“胜诉即退费”改革,可谓精准呼应群众的司法诉求,定然会获得当事人的交口称赞。
从实践情况看,推行“胜诉即退费”改革,首先要大胆解放思想,敢于对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制度机制进行革新,通过改革使各项司法制度更加契合新时代的新要求。其次,要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内心期盼为导向,把过去由案件当事人承载的义务转变为人民法院自身的职责,注重当事人的情感体验,使当事人从繁杂的工作程序中解脱出来,最大限度减轻诉累。最后,要善于向信息技术“借力”,进一步拓展“智慧司法”的功能载体,解决简化程序后“工作量转移”造成的职业倦怠,逐步形成“一网通办”的工作新模式,赋能司法制度机制改革。